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主要职责
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是省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加快推进改革转型,加强组织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,全面落实中央《决定》和省委、省政府《实施方案》赋予计生协的“六项重点任务”,积极服务优化生育政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,为助力健康贵州建设、助推乡村全面振兴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出积极贡献。其主要工作任务是:
(一)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和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,协助政府实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,助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助力健康贵州建设。
(二)开展调查研究与课题研究,为省委、省政府相关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,推动计划生育协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(三)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,宣传人口计生、卫生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知识,倡导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促进健康教育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和健康生活方式。
(四)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,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。开展青春健康工作,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服务,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。
(五)加强优生优育指导,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协会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平台建设,广泛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普及、生育咨询指导和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。
(六)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帮扶,助力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,深入开展精神慰藉、走访慰问、志愿服务、保险保障等关怀服务。
(七)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,帮助会员群众畅通诉求反映渠道、维护合法权益。推动基层计生协积极参与群众自治工作,引导群众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。
(八)大力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,广泛开展家庭健康宣传和服务,积极参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,促进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提升。
(九)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协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,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。主动融入乡村建设行动,服务乡村全面振兴。
(十)指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,加强干部队伍、会员队伍和专家队伍、志愿者队伍建设,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。
(十一)组织实施和管理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,对各地实施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。
(十二)管理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中心,指导省人口健康基金会,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,不断发展壮大基金规模,积极实施、规范管理公益项目。
(十三)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,扩大对外宣传。
(十四)完成省委、省政府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